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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常州市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若干措施》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安博电竞中国官方网站下载地址   更新时间:2024-10-22 21:49:30

  关于征求《常州市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若干措施》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59号),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便利度,切实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我办起草了《常州市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修改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

  关于征求《常州市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若干措施》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59号),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便利度,切实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我办起草了《常州市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修改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

  1.信函。可将信函邮寄至: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2604(邮编:213002) 常州市发展改革委信用建设处,并请在信封上标明“若干措施征求意见”字样。

  社会公众在提出意见建议时,可以一并说明理由。本次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5日。

  为充分挖掘信用信息应用价值,提升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效率,力争到2024年底,实现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主要指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常州子平台、常州市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常州企业征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融资平台”)实名注册中小微企业达到 16万户,平台普惠贷款余额超过550亿元,占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比重达20%以上,平台普惠贷款余额中信贷占比达20%以上,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便利度提高,信贷持续提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59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措施。

  1.统筹完善融资平台建设。充分的利用现有资源,统筹推动省综合金融服务常州子平台、市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和市企业征信服务平台数据相互连通,实现企业任一平台注册、三平台均可登录办理业务。推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各融资平台按省要求规范对接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江苏省级节点(以下简称“省级节点”),实现信用信息互联共享,融资服务集约高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常州银保监分局、常州投资集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融资平台服务水平。各融资平台要按照公益性原则,依法依规向银行、保险、担保、信用服务等机构(以下统称接入机构)提供基础性信息服务。融资平台向接入机构提供公开信用信息的查询,或按照区域、行业等维度向接入机构批量推送信用信息。对涉及商业机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未经信息主体授权不得向接入机构提供原始明细数据,主要是通过数据提供单位与融资平台联合建模等方式供接入机构使用,或经信息主体授权后提供数据查询、核验等服务,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各融资平台对平台注册企业组织基础性信用评估,供接入机构参考使用,并持续筛选推送信用状况良好的“白名单”企业。完善和细化金融机构的产品展示功能,主动为企业推送信贷产品,实现自动精准匹配,提高撮合效率。金融机构要将融资成效、获得贷款企业履约情况等共享至融资平台,由融资平台反馈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省级节点。(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常州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打造融资信用服务创新生态。合力创建一批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示范区、示范金融机构、示范平台,强化正面引导,推广先进经验。鼓励各融资平台稳妥引入企业征信机构,依法依规参与平台建设和运营工作,加强中小微企业融资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常州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融资平台安全保障。提升融资平台跟踪监测能力,加强对获贷企业信用状况动态监测,分析研判潜在风险并及时推送相关机构参考,不断的提高风险防控水平。鼓励常州企业征信有限公司等第三方征信机构积极探索运用信用大数据,创新信用服务产品,协助金融机构提升精准获客、信用评估和风险管理上的水准。建立完备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信息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能力。(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常州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健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整合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司法判决及执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荣誉表彰、政策支持等公共信用信息,逐步的提升数据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以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业务需求为导向,在依法依规、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依托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将纳税信用、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水电气费缴纳、不动产、知识产权、科学技术研发、仓储物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信息纳入共享范围,并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时将信息共享至融资平台和省级节点。编制我市信用信息共享清单,明确信用信息共享内容、方式、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等要求。鼓励企业通过“自愿填报+信用承诺”等方式补充完善自身信息。(市中级法院、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自规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保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常州银保监分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市供电公司、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规范信用信息管理使用。各融资平台要建立信息分级分类管理和使用制度,规范信息使用权限和程序,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使用。融资平台对接入机构信息使用情况做安全管理,保证信息合规共享应用。接入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完善信息使用安全管理机制,严格遵守国家、省、市信息安全管理要求,获取的信息不得用于为公司可以提供融资支持以外的活动。信息主体有权免费查询其在融资平台上的所有信息,并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提起异议申诉和申请信用修复。严格执行企业授权制度,未经企业授权融资平台不得向接入机构提供企业非公开信用信息原始明细数据。未经脱敏处理或信息主体明确授权,不得对外提供涉及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的信息。严肃查处非法获取、传播、泄露、出售信息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常州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完善普惠金融政策措施和风险缓释机制。依据《常州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发挥信保基金增信作用,完善信保基金、银行、担保风险共担机制,撬动金融资源更好地服务我市中小微企业未来的发展。(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常州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增加信贷投放。引导金融机构健全信贷考核评价体系和奖励惩罚机制,完善内部信用类贷款考核方式,增加贷款户数和信用类融资占比考核权重,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资源配置,优化风险评估机制,注重审核第一还款来源,避免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试行分类授权管理,对信用记录良好、产品具有核心竞争力、长期能实现盈利但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避免简单压贷、抽贷。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用足用好普惠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政策,实现中小微企业贷款“量增价降”。(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常州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建立健全金融纠纷高效处置机制。充分的发挥 “常州市涉金融债权案件信息共享平台”作用,通过信息公示、及时督办,实现案件的快审、快结、快执、快核销。结合金融案件诉讼、仲裁流程及特点,加强完善中小微企业贷款“线上公证”“线上仲裁”机制的相关功能,积极探索通过市企业征信平台将金融数据直达线上诉讼、仲裁接口,高效处置金融纠纷。依法依规对认定的恶意逃废债等行为开展失信惩戒。积极运用区块链赋强公证,协助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前置,高效服务中小微企业。(市中级法院、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常州银保监分局和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实施守信激励。对在融资平台注册且信用状况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在其申请办理相关行政管理事项时,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应给予开通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守信激发鼓励措施。对在融资平台获得贷款后按时履约还款的中小微企业,各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可在市场化原则下,依法依规在信贷额度、利率、保险费率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支持。(市发改委、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常州银保监分局和市有关部门、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创新服务产品。通过“创新贷”“数字贷”“成长贷”“常信贷”“苏碳融”“政采贷”等政策性产品助力“专精特新”企业、“智改数转”企业、绿色企业做大做强。鼓励针对纳税守信、经营状况和发展前途较好的小微企业研发信用贷款类产品。积极构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互信互惠、协同发展的信用生态环境,鼓励银行机构将大型核心企业的商业信用转化为中小企业的融资便利,帮助民营小微企业拓宽低成本融资渠道,实现产业链、资金链和信用链的协同。(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常州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推进政银企对接。发挥政府桥梁作用,组织并且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广泛吸引金融机构入驻融资平台,引导经营状况良好、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在融资平台注册,依法依规向金融机构推送企业融资需求,增加金融机构获客渠道、降低尽职调查成本。(市发改委、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常州银保监分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开展试点示范。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引导更多银行开展全市小微企业“常信贷”业务试点,通过为小微企业精准画像,搭建连通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的纯信用纯线上融资服务平台,将我市常信分模型与合作银行授信模型有机结合,打造本地化纯线上信用产品,构建起商业银行“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常州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格外的重视融资信用服务工作,建立协调机制、加强统筹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加大推进力度,适时开展专项督导和评估通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大厅、银行网点、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涉企服务平台等渠道,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营造“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浓厚氛围。

  业名称(担保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担保人)、贷款银行、企业规模、被担保人、被担保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所在行业、业务品种、新增担保额(万元)、贷款银行与受保企业贷款合同号、担保责任发生时间、担保责任解除时间、是否关联担保、反担保措施、第三方担保人、第三方担保人证件类型、第三方担保人证件号码、缴纳的单笔存出保证金(万元)、收取存入保证金(万元)、担保费收入(万元)、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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