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计罚没4.41亿元。财政部给予普华永道警告、暂停经营业务6个月、撤销普华永道广州分所的行政处罚。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普华永道恒大地产年报及债券发行审计工作未勤勉尽责案作出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没收普华永道案涉期间全部业务收入2774万元,并处以顶格罚款2.97亿元,合计罚没3.25亿元。
财政部对普华永道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普华永道涉及恒大地产2018年审计项目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给予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并处罚款共1.16亿元的行政处罚。
据证监会官网,2024年5月,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人恒大地产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严肃作出行政处罚,认定恒大地产2019年、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相关5次公司债券发行构成欺诈发行。普华永道是恒大地产上述期间的审计机构,我会对普华永道在上述期间为恒大地产提供审计服务并制作、出具相关文件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按法定程序开展调查。
我会调查发现,普华永道在执行恒大地产2019年、2020年年报审计工作中未勤勉尽责,在审计过程中违反多项审计准则,违背多项审计要求,多项审计程序失效,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作出正确的职业判断,未发现恒大地产大金额、高比例财务造假。一是审计工作底稿失线%的记录与实际执行情况不一致,底稿记录内容严重不可靠。二是现场走访程序失效,现场走访认为符合交楼条件的楼盘大部分实际未竣工交付,部分至我会实地调查时仍未竣工交付,甚至是“一片空地”。三是样本选取范围失控,任由恒大地产替换样本,将恒大地产标注“不让去”的地产项目排除在走访样本之外。四是文件检查程序失灵,核验无异常的交楼清单,实际上大量业主签字确认日晚于资产负债表日。五是复核程序失守,现场走访程序复核工作流于形式,复核人员基于对走访人员的“信任”出具复核结论。
普华永道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款所述“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的情形,我会依法责令改正,认定普华永道在上述期间执行的恒大地产1次债券发行审计、2次年报审计、2次半年度审阅、6次特殊目的审计项下的全部业务收入2774万元均为违法业务收入,依法全部予以没收,
并按“没一罚十”处顶格罚款2.77亿元,同时对4次未收费债券发行审计服务按上限罚款2000万元,对普华永道罚没款总计3.25亿元。
与财政部协同罚款共计4.41亿元;在“资格罚”上,鉴于财政部已对普华永道作出暂停经营业务的行政处罚,暂停经营事物的规模涵盖证券领域,我会不另行作出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行政处罚。
答:普华永道上述行为,不只是简单的审计失职、失效行为,它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掩盖甚至纵容了恒大地产财务造假和欺诈发行公司债券,严重侵蚀法律和诚信基础,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破坏市场信心,依法应予严惩。同时,我会坚持依法办案,严格履行程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考虑其违法事实、性质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既从严从重处罚,又做到过罚相当。
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主体问题包括:一是2018年至2020年对恒大地产收入相关的主要审计程序,设计、实施存在严重缺陷,多项程序得出不实结论;2020年明知恒大地产提前确认收入而不予指明。二是丧失独立性,为恒大地产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并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编制调整分录以虚增利润。三是明知或应当知道恒大地产存在大量货币资金受限,对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不予指明,并通过种种方式隐瞒或掩盖。四是对恒大地产2020年虚增开发成本、随意确认投资性房地产的重大会计差错不予指明。五是未保持职业怀疑,未发现恒大地产“明股实债”方式融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准确导致的重大会计差错。六是对恒大地产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予指明,其他应收款及审计抽样、持续经营等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项目质量控制失效等。
对普华永道涉及恒大地产2018年审计项目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给予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并处罚款共1.16亿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财政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给予普华永道警告、暂停经营业务6个月、撤销普华永道广州分所的行政处罚。
对恒大地产2018年至2020年相关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4名签字注册会计师汤振峰、魏泽、朱立为、蔡秀娟,给予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依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对陈耘涛、吴德恩、潘国威、陈智杰、陈君瑜、卢玉捷、金莹等7名参与编制恒大地产合并财务报表的注册会计师,给予警告或罚款的行政处罚。
尊重并坚决服从相关行政处罚决定。被处罚的相关恒大地产审计小组成员已经与公司终止了劳动关系,公司也要求管理层有关成员承担管理责任,包括前任管理层成员。公司已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包括加大对人员、培训和科技的投资,并加强文化建设和公司治理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