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山市审计局公布了《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对财政管理、重点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国有资产管理等进行审计,并披露察觉缺陷。《审计报告》提到,截至2024年8月中旬,上年度审计查出的16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4个,整改金额40.63亿元,促进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49项。
此外,《审计报告》指出,2023年7月以来,中山市审计局共出具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13份,移送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亿元,主要涉及骗取财政资金、违规出让公共资源、违规转包分包工程建设项目以及违规办理用地手续等领域的问题。
在财政管理方面,中山市财政局审计了市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71个市级预算部门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重点对8个预算部门实施了延伸审计;重点审计了4个镇街的财政管理情况,并对其他镇街进行延伸审计。
《审计报告》认为,中山市财政局能较好地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优化支出结构,保持财政收支平稳运行,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不过,《审计报告》也提出发现非税收入组织工作亟待强化,部分涉企奖补政策不够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够严格,部分专项债券项目及资金管理不够完善等问题。
其中,部分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对公共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益不高,未能实现搅拌站、屠宰场等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有5个部门和镇街制定的奖补政策未将企业的信用状况纳入审查范围,其中2个镇街在2022至2023年共向失信企业发放奖补资金13万元。截至2023年底,有5个单位未及时追回9个工程建设项目超付的1433.97万元工程款。
在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审计报告》指出4项问题。预算管理不规范:2023年,有1个部门的1个项目当年预算调减率97.67%,有1个部门的2个项目的年初预算编制不合理,多安排资金554.83万元。财务及内控管理仍存短板弱项:2021至2023年,有1个专项工作的宣传费用超预算支出77万元,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2021至2022年,有1所大学对分教点教学成本管控不严,4个分教点转型后生均成本增长46.27%,个别教学点无依据列支成本20.55万元。政府采购管理亟待规范:有3个部门的30个项目违反规定,直接指定供应商或直接续签合同,涉及合同金额2253.13万元。执行财经法纪不严格。2020至2022年,有1个部门专对于1家特定非公有制企业生产制造的设备及开发软件设立信息化奖补政策,累计奖补431.13万元。
此外,在镇街财政管理方面,发现存在财政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意识不强,工程建设监管不完善等问题。其中2020至2023年,有1个镇街将916.73万元政府水电费等支出转嫁给镇属企业。有2个镇街的4个加油站和1个砂石堆放场存在经营权发包不透明且承包价格严重偏低等问题。有1个镇街的1个已撤销3年的部门仍未注销银行实体账户,仅2023年资金流水高达19.3亿元。
根据《审计报告》,在对市重点项目建设审计中,审计了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前山河流域)、横四线年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发现存在项目投资控制不实,有1个工程建设项目拟调整概算中建安费、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等费用偏高1亿元。有1个工程建设项目的概算及预算截至2024年6月底仍未核定。征拆费用管理不到位,有1个镇街擅自延长征收方案公示期限,在31宗征收中无依据支付奖励共8119.76万元。项目建设管理有待加强,有1个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履约监管不到位,相关单位投入力量均大幅低于投标承诺。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有1个工程建设项目的一期、二期工程截至2023年6月底建设进度缓慢,其中二期工程已拨付的基金12.62亿元未形成实物工作量。有1个工程建设项目截污工程、污水处理厂扩建、管道清检修等工程建设进度滞后,截至2024年6月底,项目截污工程完工率74.59%,但通水率仅33.73%。
《审计报告》披露了社会保险基金、东西部协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及资金管理使用、教育政策落实情况等重点民生资金的审计情况。其中社会保险基金存在社保政策落实不严格、医保基金监管不到位等问题:2023年,有关职能部门未妥善处理重复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问题,有5157人次少报销59.92万元;未严格落实市医疗救助政策,部分重点医疗救助对象未得到应有的救助,涉及537人次14.01万元救助金。
《审计报告》指出,中山驻六盘水工作组对协作项目、资金和资产管理监督不到位。2021至2022年,有3个协作项目运营远未达到预期目标,其中1个项目亏损严重,1个项目投产不足一年即被转让,1个项目的信息化系统至今处于停用状态。以上共涉及协作资金2700万元。
《审计报告》指出,中山现行的农村小型建设项目存在管理流程不够细化完善、执行不够规范、项目发包不透明、拆分项目规避公开对外招标、造价控制不到位、内部控制机制较薄弱等问题。2022年,有3个镇街各有1个农村道路提升工程,涉嫌被拆分规避公开对外招标,涉及合同金额2398.72万元。
《审计报告》指出,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力度不足:2020至2023年,有1所民办幼儿园未取得办学许可提前招生办学;有1所民办学校违规获批变更办学层次,在用地规划不合乎条件的情况下增设非营利性高中教育。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2020至2023年,有关资金主管部门共向17家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公办幼儿园,提前拨付学前教育补助资金2835万元,超进度提前拨付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建设奖补资金1125.8万元。
针对产业园及配套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报告》在审计中发现,产业规划统筹力度有待逐步加强:2017至2023年,有关职能部门未按省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工业园区专项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名录。市有关产业布局规划均为概念性规划、规划研究等,实施路径尚不清晰、配套政策不完善。市生物医药及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缺乏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产业战略谋划深度不足,园区间产业协作、错位发展格局尚未形成。
产业配套项目建设仍有不足。有1个功能区的市政交通配套设施建设存在瓶颈,对外交通互联网络尚未建成,内部仍有15条断头路未打通。有1个功能区的产业园生活配套设施不完善,员工生活不便利等问题造成企业招引人才困难;区属企业设立的11家物业公司有7家亏损,且亏损情况持续恶化。重大科创平台成果转化有待进一步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国有资产管理、尽职免责及收益分配等体制机制亟待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供需脱节问题突出,产学研尚未深度融合。
《审计报告》审计调查了智慧停车管理情况,发现存在停车费收入管理不到位。2019年9月至2023年12月,有2个镇街违规将部分路段和体育馆的泊位收费权下放给村居或民办非企业单位,造成322.76万元收入流失。2019年4月至2024年3月,有8个镇街的243.39万元停车费收入留存在运营单位未上缴。截至2024年3月底,有1个镇街的智慧停车二期项目建成后13个月仍未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造成91.47万元收入未应收尽收。2021年7月至2024年3月,有1个公共停车场管理不到位,207.31万元停车费收入滞留在运营企业。有1个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管理存在漏洞,造成至少3.9万元收入流失。
项目运营管理不到位。有1个镇街未发现1家非公有制企业在主干道禁停区域设置泊位,2023年5月至2024年3月违规收费9.86万元。2021年5月至2024年3月,有5个镇街违规在一类路段停车点位提供包月停车服务。有3个部门对管辖的5个免费停车场管理松散,部分泊位被长期占用。有2个部门对所属停车场免费停车资格管理不严格,导致部分泊位被无偿占用。
统筹谋划力度不够。有关职能部门未严格落实《中山市智慧停车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未能全面掌握全市公共停车资源和智慧停车推进情况,不利于统筹全市智慧停车项目开展和管理工作。
《审计报告》披露了2户市属国企的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的审计情况,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上的水准较低。截至2023年底,有1户国企的76.66万平方米可出租物业未盘活,空置率达58.42%;有2306.8万元租金未收回;1家下属公司对外投资管控不力,有934.97万元投资资金支出线家下属公司多付空地搬迁奖励82.94万元,并有42.11万元停工补偿评估依据不足;1家下属公司出资402.80万元购置的“三防”指挥工作船一直闲置未用。有1户国企长期将具有收入来源的业务和场地无偿交给个人承包经营,影响企业经营效益。
工程建设管理薄弱。项目实施工程单位未按承诺配备施工力量,有24人累计缺勤16297天,原投标承诺的高职称人员3人未实际到岗。有1户国企的1个EPC工程概算虚高6555.29万元,未按图列清单计价、计价不准确,涉及概算价约4437万元;有1个EPC工程概算虚高2663.46万元,送审结算高估冒算6232.77万元,过度设计增加合同金额1686.63万元,重复建设造成391.84万元损失浪费;有1个项目的土建工程建成又拆造成1103.95万元损失浪费,总承包单位偷工减料223.2万元;另有3个工程的材料采购合同价虚高218.93万元,个别材料价格虚高接近10倍。此外,有1户国企“造血”能力差,主营业务不突出,企业长期亏损,且亏损逐年扩大。
《审计报告》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进行审计,发现有2个镇街的河长制落实不到位,河长巡河次数不达要求,河长巡河制度流于形式,未及时有效地发现污染河道问题,如有3个入河排污口、6宗涉河违建未排查发现并整治。有1个镇街治污力度有待加强,2020至2022年仅新建污水管道7.8公里,管网覆盖率仅为58.75%,导致镇污水收集率及污水厂进水浓度均未达标,劣Ⅴ类河涌数量由29条逐年上升至34条,河涌水质未见改善。2019至2023年,有关职能部门有4年未完成近岸海域水质目标任务,有3年未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目标任务;所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部分内容与省上级政策规定相违背。
此外,在城市配套设施运营管理方面,《审计报告》指出,截至2022年9月底,中山市中心城区有99个已建成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居住小区的厨余垃圾仍与其他垃圾混装混运;市中心城区98座公厕的抽查达标率仅为11.22%,个别公厕从未巡查过;有1个卫生填埋场存在现场作业人员少于合同约定配置、重要资料缺失等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有1个镇街存在部分垃圾中转站渗滤液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市政管网、生活垃圾及大件垃圾未按规定收集处理、未督促垃圾清运单位及时办理营运许可证照等问题。